黄山公积金
黄山市顺利完成2010年至2011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
2017-06-15 16:56
中国人民银行、建设部相关规定,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结息年度为上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,每年的6月30日为结息日。2011年7月1日,我中心顺利完成了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结息工作。
在国家多次调整利率后,个人住房公积金当年缴存部分结息利率由0.36%调增至0.5%(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);上年缴存部分结息利率由1.71%调增至2.85%(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)。
2011年我市共结付利息3400万元,比上年结付增加1666万元,增长了96%,其中市中心结付1451万元,增幅达90%,另有歙县、徽州区、休宁县、祁门县、黄山区增幅达100%以上。
随着央行利率的上调,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**收益将受到影响而大幅下降。
结息后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将利息单和对账单全部寄送各缴存单位,要求各缴存单位财务人员在核对后张榜公布,并予以回执。
2011-8-19